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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市住建局工会联合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百万城乡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苏建工会〔2021〕60 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苏州市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吴地工匠”职业技能系列竞赛之住建系统一线岗位职工“红色工匠”竞赛活动的通知》(苏住建政〔2021〕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混凝土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搭建展示技能的平台、提供交流经验的机会,将混凝土生产基础理论知识与试验实践操作相结合,激发苏州市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人员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培养技术人员的创造精神、团队意识及质量意识,提高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提高混凝土行业的生产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州市总工会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苏州市混凝土和制品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苏州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指导。
本次竞赛由主办单位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比赛的组织及协调各方事宜,承办单位负责竞赛实施所需的会务、场地、硬件和软件设施等各类保障工作。
三、竞赛时间、地点
1.大赛时间:2021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苏州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参赛选手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从事所参赛项目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可参加该项目的竞赛,同时取得前3名的人员组队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相应工种的竞赛活动。已获得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
五、报名组队方式
1.本次竞赛由各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或相关混凝土企业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
2.参赛队所在企业应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每支参赛队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职员工3人组成。集团企业原则上只能委派一支参赛队伍。
3.参赛队所在企业必须完成混凝土绿色生产改造验收工作,且各搅拌站2019至2020年度预拌混凝土总产量不小于100万方。
六、裁判推选
竞赛组委会将根据推荐情况,择优选聘裁判人员。裁判推选条件如下:
1.各市、区混凝土专家。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3.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能够独立评判和评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4.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执裁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七、竞赛内容、方法和评分规则
本次竞赛采取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理论考试占20%,实践操作占80%。
(一)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卷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60分钟。每个参赛队伍指派三人参加笔试,参赛队伍成绩取参赛选手成绩的加权算术平均值。
(二) 实践操作
实践操作为“设计自密实混凝土(C50)并进行现场配制”。首先,选手根据赛前提供的原材料信息进行配合比设计;其次,根据设计的配合比进行试拌和调整,考核选手在混凝土拌合、性能测试、强度成型工作等方面操作的规范性,操作时间60分钟,由小组三人协作完成。实践操作要求详见比赛评分细则。
(三)竞赛范围和参考资料
1.理论考试。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系列用书《试验员专业·基础知识》《试验员专业·管理实务》《试验员考试大纲·习题集》中涉及的水泥与混凝土部分内容,以及相关水泥和混凝土标准。
2.实践操作。从配合比的经济性与混凝土性能综合最优进行自密实混凝土的设计和配制。所配制混凝土拌合物的扩展度、T50、V漏斗排空时间,以及粘聚性与保水性等指标满足自密实混凝土的技术要求。现场操作主要进行拌合、工作性能检测和强度试件制作,主要测试扩展度、T50、V漏斗排空时间、容重等,同时还考察混凝土粘聚性与保水性等指标。
八、表彰奖励
1.获得本竞赛项目第1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2.获得本竞赛项目前3名的代表队和前10名的选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通报表扬。
3.获得本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苏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作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的“红色工匠”评选的候选人。
4.获得本竞赛项目前5名,并且年龄不大于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由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授予“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5.本次竞赛项目理论、技能均合格的选手由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发混凝土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对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联合表彰为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九、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严格选拔。各地要抓好宣传发动和组织选拔工作,鼓励一线员工积极参与竞赛,确保代表本地区、本企业最高水平的选手参加竞赛。
2.做好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在组织选拔赛和参加竞赛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赛选手和领队、裁判原则上不要出省,确保健康码有效;配备好防疫用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比赛。
3.及时报送各项材料。各代表队于2021年7月20日之前将《参赛人员报名表》(附件2)、《裁判员推荐表》(附件3)报竞赛承办单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竞赛组委会联系人:王勇;电话:15051501368;地址:姑苏区锦帆路239号。
承办单位:沙利平(13862556678)、李婷(15151427662);邮箱:1426348528@qq.com;地址:锦帆路55号房产大厦560-561室。
附件:1.竞赛规则
2.参赛人员汇总表
3.参赛人员报名表
4.裁判员推荐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