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
1058号房地产大厦560-561室
电话:0512-68320026
E-mail:1426348528@qq.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会员之窗 > 通知公告 >

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环保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04 01:09:00      来源:未知

苏工地扬尘管控办〔2023〕21号

 

各县级市(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预拌混凝企业绿色生产工作水平,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环保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苏工地扬尘管控办〔2023〕17号)部署要求,7月26日至7月27日,市住建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扬尘管控办成员单位以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等工作为重点,分别带队对各县级市(区)的相关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根据《关于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环保监管工作的通知》(市扬尘管控办〔202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覆盖全市10个板块;以受到省、市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企业为主要对象,共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32家。本次受检企业的平均得分为89.8分,较上一次有了明显提高。
      二、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10个板块均成立了由住建、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按《通知》规定的频次和要求,开展了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环保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不少地区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要求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和有益的经验。
      张家港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扬尘管控办成员单位在属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完成13家“黑站”的整治工作。开展2023上半年度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综合考评,共评选出A类企业12家、B类企业8家,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昆山市住建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以扬尘环保、企业资质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工作为重点,每半年对辖区内正常生产经营的1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全数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所属监督机构核实确认后,以住建局的名义印发通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组织开展企业技术负责人再教育、再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上述人员工作水平。
      吴江区住建局组织辖区内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安装、使用“混凝土生产监督系统”,通过把关企业产量、项目用量,铲除“黑站”的生存土壤;延伸工作范围,将向吴江区供货的4家区外预拌混凝土企业纳入本年度专项检查范围,指导其提升绿色生产标准化和质量管控水平。
      三、受检企业情况
      本次督查发现,经过前一段时间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量工作,绝大多数受检企业绿色生产整体情况明显改观。具体表现为厂区道路、停车场、出入口、骨料输送带等易产生扬尘的部位破损情况明显减少,在现场添置了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和雾炮机等抑尘设施,建立了绿色生产台账。本次督查也发现少数受检企业在以下方面存在问题:
      1.设施设备方面。一些搅拌机未安装下料防喷溅设施,且下方积有少量废弃混凝土。一些砂石分离机分离效果不理想,池内积有废水废料。个别液体外加剂筒陈旧,有少量外加剂渗漏。不少搅拌楼二层以上未完全封闭。料仓大门破损或根本没有安装。少数搅拌车没有安装防漏斗。
      2.厂区管理方面。少数厂区内生产废料未及时清运。个别厂区原材料露天堆放且覆盖不严。个别企业使用水管代替车辆自动冲洗设施,效果不理想。
      3.绿色生产方面。个别企业未将绿色生产制度纳入企业管理体系;没有提供员工体检报告;噪音、粉尘、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排放(清理)制度不完善。少数企业制定了绿色生产培训计划但无相关培训记录。一些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开展粉尘排放监测的次数不足。
      4.资质管理方面。一些企业职称人员数量、实验员数量、自有的混凝土运输车、输送泵数量不符合资质标准的规定。
    四、通报企业
    根据行业专家现场打分结果,并经综合评议,决定对以下企业进行通报表扬:
      1.昆山市青阳港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得分:98) 。
      2.苏州相城南方混疑土有限公司 (得分:97) 。
      3.张家港市永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得分:96) 。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限时整改到位。请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严格督促辖区内的受检企业整改存在问题,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于8月31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处。
      2.强化联动机制。各地住建、工信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应严格按照《关于调整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的通知》(苏地扬尘管控领导小组〔2023〕1号)等文件的规定,建立、完善联合检查机制,强化扬尘问题发现、处置的衔接工作,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氛围。
      3.加强长效管理。各地各部门应认真贯彻《通知》精神,落实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管理的各项措施。一是继续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促进混凝土企业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通过第三方巡查等手段,及时发现、纠正混凝土企业存在的扬尘问题。三是压实属地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和混凝土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